根据我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试行)”要求,任课教师均须经过系部考核、教务处审核,方能取得任课资格。学院招聘人员正式到岗,新生开课在即,教务处组织各系部于2015年9月14日至17日开展了对新进教师及行政人员任课资格的考核,系部于9月18日向教务处提交了考核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进行审核,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本次考核以试讲(说课)的形式进行,各系部按专业分组,评委由教研室教师及2名以上副高职称教师组成,对新进教师和没有承担过教学任务或无职称的行政人员及辅导员进行考核,院领导和教务处负责人亲赴现场参与听课,考核合格者方能承担教学任务,被考核教师获得任课资格后,还需在一名高级职称的老教师一对一或一对多指导下进行教学,充分发扬我院“传、帮、带”的传统精神。
考核工作不仅是对新进教师及行政人员任课资格进行考核,而且也通过此次说课考核活动促进了教师之间的学习与交流,保证我院整体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