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系提交重点专业(群)创新型课程体系设置的通知
各系:
请各系于2013年6月19日前将各重点专业(群)的创新型课程体系设置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于6月20日前报刘校审批,未经审批的,申报的重点专业(群)核心课程建设将不能通过立项,将影响部门2013年目标绩效考核中课程建设任务的完成。
贵州职院教务处
2013年6月7日
上一条: 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报告
下一条: 关于定期提交缺勤学生处理情况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