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教学活动周数安排的通知
各系、基础部、实训中心:
本学期各专业课程教学活动于院历第19周结束,第20周、21周为复习考试周。请所有任课老师第19周根据本学期课表安排继续授课,授课内容由教师自行补充或拓展。
贵州职院教务处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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