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共3天。5月3日(星期二)起正常上班、上课,5月3日上午各学院(部)做好例行教学检查工作,辅导员按时上报各班学生考勤至教务处。请各学院(部)通知到每位任课教师及学生,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教务处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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