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9】29号)、《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贫困考生减免工作的通知》(黔招考院[2019]10号)要求,我校经过班级评议、学校审核,现将以下同学作为报名费减免对象,公示如下:
宋江飞 万显丰 高晓龙 欧长文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如对减免对象有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反映。
联系电话:85900556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9年11月20日
上一条: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同意方晓竹等33名学生转专业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2018级、2019级中、高职网络平台课程学习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