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开展2023年实验(训)室安全教育管理 培训会
我校高度重视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及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教务处(实训中心)于9月22日上午在学校大礼堂对2023年新进教师和新生开展了2023年实验(训)室安全教育管理培训会。

首先,教务处(实训中心)副主任长马婷婷传达了《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文件精神。她强调充分认识实验(训)室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求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落实落细,构建平安和谐的学校实验(训)室文化氛围,营造良好的实验(训)环境。
随后,实训科副科长旷静从实验(训)室安全的重要性、基本情况、常态管理、实训室危险源辨识、如何做好实训室的安全工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培训。着重介绍了实验(训)室安全准入制度,新进教师需签订《实验室(训)室安全告知书》、大一新生签订《实验(训)室安全承诺书》,参加考试合格取得准入资格后方能进入实验(训)室开展相关实验(训)工作。
本次培训旨在提高实训室管理、教学老师的安全责任意识,使大家对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提高和帮助,对实训室安全及规范管理,建设平安校园有积极促进作用。
图文:杨海燕
一审:旷 静
二审:高 爽
三审:马婷婷